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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唐永刚:我愿做检察院的一棵树,向着法治阳光的方向努力生长

浙江检察 2021-04-28

9月26日下午,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杭州召开。大会表彰了39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其中,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唐永刚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唐永刚,男,1983年5月生,山东兖州人,中共党员,2008年9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他是红船旁的人民检察官,一直冲在检察业务办案第一线,以无我的境界做为民的事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他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是80后的青年检察官,全省横跨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的双料标兵,曾主办浙江检察机关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式确立提供了嘉兴样本。他是“全国青年岗位能手”、“浙江省优秀检察官”、“嘉兴市劳动模范”……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18年前,唐永刚还是一名学习会计学的普通大学生,但他却有一个法律梦想,把成为一名法律人作为自己的职业追求。自那以后,他的一切都在为实现这个梦想而努力——偷偷地跑到法学院去旁听法学课程,默默地跨专业跨学校考法律研究生,在黄河之畔的兰州大学法学院寒窗苦读。这一切直到2008年,法律梦想终于照进现实,他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实现了法律梦的第一步。


以优秀检察官为榜样,是他刚进检察院大门时给自己的承诺。他坚持在检察业务一线打磨自己,把办理每一起案件当成学习和成长的机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在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的两年时间里,他办理各类公诉案件150余件,无一错案,其中办理的“周某某骗取贷款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选为指导案例,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参考。


2010年底到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以来,他办理各类案件450余件,其中“嘉兴市电梯安全行政执法监督案”,被评为“纪念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建院三十周年优秀案例”。2014年,唐永刚在一年内两次代表嘉兴参加全省检察业务竞赛,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和“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这不仅是对他检察业务能力的充分肯定,更是他从检以来勤钻业务的最好注脚。


他凭借扎实的业务功底、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被遴选为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在第五届浙江省“优秀检察官”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年轻的“优秀检察官”。如今,他又远赴千里之外的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挂职交流,对口支援祖国北疆检察工作,为新时代中国检察事业贡献新的力量。


创新要以人民为中心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其实在该项制度正式确立之前,有着一段长期艰难探索的历程,唐永刚就是那批最早的拓荒者之一。


2015年5月,环保部、中国法学会在北京隆重表彰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最佳事例,“浙江省环保公益诉讼破冰之作”从324件申报案例中脱颖而出,成为25件最佳事例之一。唐永刚作为主要承办人,全程参与办理了该起全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并以公益诉讼原告身份出席法庭起诉环境污染者。该案是浙江省检察机关首次以原告身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打破了环境公益诉讼“纸上谈兵”的局面,对于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的环境公益诉讼实践具有重要的示范价值。


由于工作需要,唐永刚曾被调到控告申诉检察处工作三年,在控告申诉岗位上更能直接接触和服务人民群众。如何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实现看得见的正义,是他反复在思考的问题。

在办理朱某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的刑事申诉案件中,他一改以前的书面审查模式,不是简单地进行单向性释法说理,而是将公开听证机制、律师代理机制引入案件复查过程中,召集案件相关当事人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群众来评议,并最终促使申诉人心服口服、服判息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这在浙江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司法实践中开了先河,被媒体评价为社会公众特殊的“法治课堂”,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


我愿做检察院的一棵树

“我愿做检察院的一棵树,向着法治阳光的方向努力生长,也愿意让远方的人们看见检察院的这片绿色……”唐永刚经常和朋友们分享他的大树哲学。他深知办理一件个案,帮助一个群众实现正义,是相对容易办到的,可是要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则有赖于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律的遵守。所以,在完成繁重的办案任务之外,他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服务活动,不遗余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他结合办案经验,多次走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等为主题,到浙江鸿翔集团、嘉兴捷顺旅游制品有限公司等嘉兴市检察院党建结对企业作法治讲座,受到当地民营企业的一致好评。他被嘉兴学院文法学院聘为客座讲师,作为导师参加该校“法律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为该校法学本科生主讲《检察实务学》课程。


“一花不是春,独木不成林”,他想做一棵树,但他更想让整个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成为一片森林。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唐永刚还兼任了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委员、青年联合会会长,经常组织青年干警开展读书会、徒步拓展训练、志愿者服务等一系列团体活动,特别是组织成立了阳光志愿者服务队,为嘉兴阳光乐园幼儿园的自闭症儿童们提供志愿者服务,努力营造全院青年干警团结向上、热爱公益、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秀水泱泱,红船依旧;时代变迁,精神永恒。在检察事业的天地里,唐永刚就像南湖畔、红船旁的一棵树,首创、奋斗、奉献的红船精神滋润他成长,他也把赤诚之根深深地扎在党和人民的土地里,用检察仁爱之心守护公平正义的树干,将美丽的检察精神融入到每一个树枝、每一片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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